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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积极改善妇女就业条件

1998-03-30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贝尔格莱德记者 宋文富 我有话说

目前,南斯拉夫劳动、健康和社会政策部副部长德拉加什女士就南妇女就业状况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据1991年的统计,南共有1039万人口,其中女性略多于男性。目前,南的失业率高达24%,其中55.7%为女性。此外,即使在就业人员中,由于工厂开工不足,仍有不少人处于被动失业状态,而其中大部分为女性,德拉加什首先介绍了南女性就业问题的严重性。

那么,南政府采取了何种措施来改善女性的就业状况呢?德拉加什女士说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南政府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女性在教育、就业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权益,保证女性不因性别而受歧视。以就业为例,根据企业公布的招工标准,若女性条件优于男性而未被录用,即可向法院起诉,并要求招聘工作重新进行。

其次,南各共和国劳动就业局同企业一道举办了各种短期培训班,以帮助下岗人员(尤其是女性)获得再就业的新技能。

第三,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去年还特意出台了新的就业纲领。根据这一纲领,用人单位可对聘用人员试工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由劳动就业局向试工人员支付。试用期满后,若单位对试工人员满意,并有相应的就业岗位,则可正式聘用,否则试工人员将重回劳动就业市场。纲领实施一年来,效果良好,多数试工人员因其才干而被正式录用,其中半数左右为女性。

此外,德拉加什还向记者透露,今年内南政府将针对女性的产假问题,制定新的纲领,改善女性就业条件。例如,在女性雇员休产假期间,政府可负责支付其工资,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她最后表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南政府一方面将继续加强立法,保护和改善女性就业状况,一方面则将在教育和培训方面加大投入,使她们在新的就业挑战面前具备足够的勇气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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